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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政府投资建筑绿色先行

发布时间:2013-08-23 点击数:44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这表明随着政府发力,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将迎来大发展的黄金期。其中,对绿色建筑发展提出明确要求,让更多的目光投注在了公共建筑上。同时,这也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推出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意见》提出了近3年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目标,为节能环保产业勾勒出了发展蓝图: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产值年均增速保持15%以上,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通过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有效拉动消费需求;通过增强工程技术能力,拉动节能环保社会投资增长,有力支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意见》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围绕重点领域,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提高技术水平;创新发展模式,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二是发挥政府带动作用,引领社会资金投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绿色建筑、交通行动。三是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扩大市场消费需求。继续实施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计划,完善环保产品认证制度,开展再制造“以旧换再”,拉动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四是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节能环保产业市场竞争力。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推动国际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提出,各地要开展绿色建筑行动,要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意见》还提出明确目标,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超过20%;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在各级机关和教科文卫系统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2000家,完成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带动绿色建筑建设改造投资和相关产业发展。

政府投资建筑,尤其是大型公共建筑一直是发展绿色建筑最为重要的部分。鉴于我国存在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高、增长势头猛、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早在2011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的通知》提出,要强化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建设过程的能耗指标控制。该《通知》还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力争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重点城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0%以上。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再次明确提出,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