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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安委办(2014)8号]

发布时间:2014-05-13 点击数:1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2010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了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别是2013年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后,此类坍塌事故明显减少,遏制了重大事故。但是,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在建筑施工领域占有较大比例。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14年4至12月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5号)部署,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促进全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生产组织和安全管理,减少“三违”行为,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2014年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2.6%,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及较大事故明显下降,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实行“零控制”。

三、实施范围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建设领域,实现全覆盖。

四、重点内容 

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检查安委〔2013〕5号文件明确的安全隐患基础上,重点开展“七看七查”: 

(一)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二)看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等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三)看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一致;

(四)看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作业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五)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及与施工方案一致; 

(六)看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七)看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及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各项工作。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企业自纠、行业专项检查、地方重点督查各阶段“回头看”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于4月20日前将“回头看”实施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三)强化督查检查。在各企业开展“回头看”的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检查内容明细表,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暗查抽查力度,强化过程监督,推动工作深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在夏季汛期、年底赶工等事故易发时段,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各省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联动,及时掌握动态情况,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请各省级安委会、各有关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