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流:《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的掌握与执行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它直接关系到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目前,我国建筑施工脚手架种类繁多,新方式、新配件层出不穷,但相应的标准编制工作还比较滞后,且种类较多缺乏统一性。由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编号为GB51210-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8.3.9、9.0.5、9.0.8、11.2.1、11.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目前此标准在网上查阅下载的大部分为讨论稿,非正式版,而且构造要求一章差别较大,有的版本甚至找不到强制性条文内容,建议大家购买纸质标准。为了帮助大家,现将有关强条内容摘录如下,特别提示8.3.9相关内容在行业规范《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6.1.9中也是强制性条文,此次列入国标强条,望项目部认真学习领会、遵照执行。
8.3.9 支撑脚手架的水平杆应按步距沿纵向和横向通长连续设置,不得缺失。在支撑脚手架立杆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水平杆和扫地杆应与相临立杆连接牢固。
9.0.5 作业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作业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
2 当作业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2 步时,在上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9.0.8 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 同层杆件和构配件必须按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至该部位杆件时再拆除;
3 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高度超过2 步时,必须加设临时拉结。
11.2.1 脚手架作业层上的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
11.2.2 严禁将支撑脚手架、缆风绳、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及大型设备的支承件等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严禁在作业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