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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9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3-08 点击数:46

一、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出台,制定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公示制度试点,鼓励地方开展建筑品质工程创建活动,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推进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

(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切入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基础建设。指导地方制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编制相关配套图册和视频,组织宣传培训,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要求,对执行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激励,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通报批评。

(三)统筹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落实我部检查考核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等。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和指导各地切实落实责任,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安置房等工程质量的督查,确保工程质量。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一)注重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突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等制度,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常态化隐患排查责任,注重发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作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协调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注重精准处罚,重点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工作。

(三)创新安全监管模式。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抓紧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安全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放管服”要求简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用信息化促进业务协同与流程优化,提高监管效能。

三、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一)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管理办法。

(二)推动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的要求,推动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标准化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技术研究。

(三)加快技术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BIM应用指南实施,加强全过程信息化建设。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创新技术导则,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四、积极推进绿色建造,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一)倡导绿色建造理念。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建筑方针,组织编制绿色建造与转型发展培训教材,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倡导、宣传绿色建造理念及工作方法,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绿色建造。

(二)推广绿色建造技术。组织编制绿色建造技术导则,探索建立绿色建造技术推广目录,加快推动绿色建造技术综合应用。开展绿色建造项目试点,加强绿色建造技术管理经验交流,提高绿色建造实践水平。

(三)推进BIM技术集成应用。支持推动BIM自主知识产权底层平台软件的研发。组织开展BIM工程应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研究,进一步推进BIM技术在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

五、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城镇房屋建筑抗震防灾能力

(一)开展城镇住宅抗震性能排查。组织编制城镇住宅抗震性能排查工作指南,指导各地加快开展排查工作。

(二)实施城镇住宅抗震加固工程。制定城镇住宅抗震加固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地震灾害易发区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完善相关政策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住宅抗震加固工程。

(三)推广应用减震隔震技术。在地震灾害易发区学校、医院推广应用减震隔震技术,研究制定减震隔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四)完善抗震防灾法规制度。配合司法部加快推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立法进程,研究完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等相关规章制度,提高抗震防灾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来源:住建部官网)